索菲·维涅洪
索菲·维涅洪(Sophie Vigneron)博士是肯特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授课课程)的联合主任。她的研究兴趣包括艺术和文化遗产法,并涵盖国家法律(法国、英国和美国)和国际公约对广义的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纪念碑等等)的管理和保护。她也对法律和遗产的交叉研究感兴趣。
维涅洪博士是南锡大学和肯特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南锡大学欧洲比较法硕士(DEA),斯特拉斯堡大学私法硕士。
维涅洪博士在斯特拉斯堡(罗伯特-舒曼大学)、南锡大学和肯特大学完成了她的学业。她被授予南锡大学和肯特大学的第一个联合博士学位,她在2005年1月获得了南锡法学院颁发的最佳私法论文奖(ex-aequo)。
维涅洪博士的研究旨在首先评估全球、欧洲和国家层面对文物流通的限制和文物返还法律的效率;其次是界定它们与私法(财产法、刑事法、法律冲突)和国际公法的核心关系,以便提出成体系的法律框架。她早期的研究关注文物管理和归还被盗和/或非法出口的文物,特别是在历史错误情况下的文物返还。她是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的“英国艺术与人文研究理事会”(AHRC)网络的主要调查员。
她目前正在研究文化遗产法作为一个新型研究领域的理论方法。她的研究旨在分析文化遗产法体系所保护的不同类型文化遗产的分类,以批判性地探讨为什么对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遵循不同的规则。
维涅洪博士曾担任欧盟研究执行机构、英国研究理事会(ESRC)和英国艺术与人文研究理事会(AHRC)的审查小组成员(2014年至2017年,她是AHRC同行审查小组的成员);她也是比利时研究基金会的评审。她还经常为剑桥大学出版社、哈特出版社、埃尔加出版社的书稿提供意见,并担任《国际文化财产杂志》(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Property)、《田野考古学杂志》(Journal of Field Archaeology)、《桑坦德艺术与文化法律评论》(Santander Art & Culture Law Review)、《社会与法律研究》(Social and Legal Studies)等重要期刊的审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