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席简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席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席项目设立于1992年,旨在促进不同国家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在一定学科或领域内,围绕科研、培训、信息交流与知识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从而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并通过资源协作和智识共享,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手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挑战和问题,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教席项目在国家认可的高校或者研究机构中建立,由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与教席主持人所在高校或科研机构签订协议,建立正式伙伴关系,共同促进双方一致重视的学科或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发展。在项目期限内,教席主持机构可建立一个该项目所涉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新单元,由教席主持人组建一个由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教学和研究团队,开展一系列研究、教学、交流和培训活动,为国内外有志于从事相关研究或实务工作的学生或从业者提供更丰富和广阔的学习、研究和交流平台,促进该学科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及在本国的发展。

截至2021121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在116个国家设立了877个教席,覆盖教育、自然和社会科学、文化与交流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管的各重要领域。通过教席项目,世界各地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汇集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应对挑战并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教席项目在为政策决策提供信息、建立教学计划、创新研究成果、促进文化多样性、丰富现有大学课程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于文化遗产法教席

20205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文化遗产法教席(UNESCO Chair on Cultural Heritage Law)。本教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负责执行,教席主持人为王云霞教授。

20世纪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价值发挥日益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2015年联合国第70届大会确定的《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将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为目标11“建设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和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的子目标之一。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也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加入了教科文组织绝大多数关于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公约,建立了以《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核心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做出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2018年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文化遗产工作纳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战略部署。

文化遗产法教席的设立,旨在促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在中国的切实实施,促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法治化,提升有关法律制度的标准化及其实施效果,并围绕上述宗旨展开一系列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和公众培训活动。本教席通过与国内外知名文化遗产法专家学者通力合作,开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实施机制及其效果比较研究,为法学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文化遗产法律与政策等专门课程和专题讲座,并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一系列针对遗产管理者和社区公众的文化遗产法律政策教育培训,促进全社会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