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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法历史与理论


基于环境立法价值理念下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作者:李伟芳

[摘要]

文化遗产作为"人为环境"的要素,在立法保护中应体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并具体落实到相关法律制度。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为协调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及利用的关系,应确立符合生态环境整体利益的发展观。为此,我国应完善"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制度,并纳入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改之中;从文化遗产所具有的公共利益价值出发,可借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文物补偿机制,以有利于非国有文物的保护与利用;鉴于气候变化对自然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需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的风险预警机制,以预防、减缓气候变化对文化遗产可持续利用带来的风险;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建议制定《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以明确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参与权。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人为环境; 文化遗产


原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6期 P111-118   https://dwz.cn/uTmzXfbr


(责任编辑: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