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所资讯 > 活动新闻

活动新闻

 “国际文化遗产法”课程学科国际前沿项目顺利开展

 日期:2018/11/02 15:07:14

受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邀请,知名国际文化遗产法学者,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Ana Filipa Vrdoljak教授于2018年10月22日-11月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讲“国际文化遗产法”系列课程。作为学科前沿教师培训项目,该系列课程受众主要包括校内外从事文化遗产研究的教师和学者,也对有兴趣的广大学子开放。我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王云霞教授、知产产权教研室金海军教授、国际法教研室张文亮副教授等教师,以及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部分学者参加了该系列课程。

1.png

课程第一讲主题为“文化遗产与人权”,着重阐释“文化多样性”的含义和价值,通过梳理1789-1989两个世纪来文化遗产法领域文化遗产概念的变迁,揭示文化遗产如何由带有文化属性的财产逐步演化为体现不同族群和国家文化多样性,实现民众精神文化权益的公共财产(common good)。互动环节,Ana Vrdoljak教授详细回答了在座师生们的问题,还特别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专家报告和相关文化遗产法公约的实施与大家进行了交流探讨。课程第二讲主题为“文化财产的返还”,主要阐释一战、二战和冷战等各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新秩序如何建立起来。Vrdoljak教授着重介绍了1954年“海牙公约”以及联合国安理会2170号决议对损害文化遗产与文化权利行为的规制。虽经战后国际司法审判,但文化遗产的返还问题并未得到很好解决,大量珍贵文化遗产被战争摧毁,令人扼腕。课程第三讲主题为“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围绕近以来殖民和反殖民过程中,不同族群的文化自决权展开讨论,提出文化自决也是一项基本人权的理念。第四讲主题为“博物馆法制”。Vrdoljak教授结合英国博物馆和澳大利亚原住民相关案例,提出了博物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重要角色和基本方法,介绍了博物馆在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承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该采取的态度和措施以及应遵守的义务,关键是要尊重和保障不同族群、个人享有和发展文化遗产的权利。

2.jpg


Ana Filipa Vrdoljak教授擅长从文化人权和国际法角度研究文化遗产法,曾先后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盟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出版有《国际法、博物馆和文物返还》(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年)等专著,并任《文化与人权》、《国际文化财产》等刊物主编和咨询委员。其本次学术交流活动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文化遗产法研究视角和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素材。文化人权概念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少数族裔权利、文化自决、文化多样性等关键词串联了起来,扩大了人权保护的内涵和外延,使文化财产概念进一步向文化遗产转变。这也是国际文化遗产法领域研究的最新趋势之一。此外,本次系列课程大量梳理了文化遗产法学科建立以来的各类国际法上的条约、公约文本,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做了深入的阐释,暗合了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和视野。Ana Vrdoljak教授还带来了涉及澳大利亚原住民文化权益保护的案例,开拓了国内学者和师生的视野,对国内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权益保护的研究具有比较法上的借鉴意义。

该培训项目从申报、立项至专家落地、正式授课,全程受到法学院高度重视。法学院王轶院长于10月25日午间亲切会见了Ana Vrdoljak教授,双方就本次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以及两家法学院的未来合作愿景深入交换了意见。

 

 图/张蕊;文/张雅东;责编:胡姗辰